日前,財政部、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》,從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, 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,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%的家電補貼。
這次列入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產品主要有電視機、電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機、空調、電腦等5類。補貼上限為:電視機400元/臺,冰箱(含冰柜)300元/臺,洗衣機250元/臺,空調350元/臺,電腦400元/臺。
這次補貼的亮點在于購買人購買新家電時直接申報家電補貼,由銷售企業代財政部門進行審核,對符合要求的,當場兌付補貼資金,由當地省市政府負責監督管理。財政部表示,實施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是中央繼出臺家電下鄉政策后,為進一步促進擴大內需、根據我國家電產業發展和消費市場實際作出的又一項重大決策,將有助于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, 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,推動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。